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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与资源环境学院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要求及激励制度

添加日期:2016-06-13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关闭

一、参加活动要求

1.每名学生在一届大赛上,只能申报一项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包括集体项目)。

2.连续多年的研究项目,如曾经参加过以往的大学生创新大赛,再次以同一选题申报参赛时,必须反映最新的研究工作和研究成果。

3.集体项目的申报者每名成员都须全面参与项目,熟悉项目各方面的工作,最终研究成果应该反映出所有成员的共同努力。

4.集体项目不能转为个人项目。新成员不能半途加入到一个集体项目中。但如果其中一名作者不再参与,则其他两名最初的作者可以继续他们的研究,并申报参赛。集体项目的作者在校竞赛和上报内蒙古自治区竞赛时应是一致的,不允许中途更换作者。

5.每个集体项目应确定一名第一作者,其他为署名作者。在项目申报时,所有成员的信息资料均应在申报表中填写。

6.每个项目最多只能申报三名辅导教师。

7.参赛者申报的项目不得侵犯其他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或其他任何合法权益;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二、参赛作品要求

1、三自原则

自己选题:选题必须是作者本人发现、提出、选择的。

自己设计和研究:设计中的创造性贡献,必须是作者本人构思、完成的。主要论点的论据必须是作者通过观察、考察、实验等研究手段亲自获得的。

自己制作和撰写:作者本人必须参与作品的制作。论文必须是作者本人撰写的。

2、三性原则

科学性:包括选题与成果的科学技术意义、技术方案的合理性和研究方法的正确性、科学理论的可靠性。

新颖性:包括新颖程度、先进程度、技术水平与难易程度。新颖程度指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在申报日以前没有同样的成果公开发表过,没有公开使用过,该项研究课题及论文的选题有创意;先进程度指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同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有显著的进步;指课题研究及论文的研究结论所具有的科学价值和学术水平。

实用性:指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可预见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或效果;指课题研究及论文的影响范围、应用意义与推广前景。

三、奖励制度

1.学分激励:参加科技创新活动的同学,根据不同等级、不同名次相应的根据条例给予学分奖励。

2.奖金激励:参加科技创新活动的同学,根据不同等级、不同名次相应的给予不同的奖金鼓励。

3.精神激励:将获得优异成绩的作品在全院范围内宣传研究成果。

4.在科技创新活动中积极参与并获奖者,在评定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及评定专项奖学金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草原与资源环境学院团总支

201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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