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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草原与资源环境学院 “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细则(暂行)

添加日期:2019-05-10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关闭

为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博士生导师主导作用,逐步完善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机制,按学校要求,本次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全部实施“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只针对往届生和非本校应届生。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学院《“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细则》,指导学院设立学科考核小组,负责初选、考核、成绩评定、提出拟录取名单等工作。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红梅

纪律监察员:赵云虎

工作组成员:韩国栋、王明玖、石凤翎、李跃进、王忠武、斯琴、王佳鹿

二、“申请-考核”程序

申请者网上报名、提交规定材料;学科初选和考核、提出拟录取名单;学院审核公示;研究生院复核公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录取;研究生院组织上报。

三、申请条件

(一)学位的要求:

1. 已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者;

2. 应届学术型硕士毕业生入学前须获得硕士学位

3. 博士学位获得者(只能报考定向就业生);

4. 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中职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获得学术型学位者。

(二)专业的要求:

申请者硕士阶段所学专业与所申请的博士专业应为相同或相近专业,一般从农学、生物学、理学大类招生。个别交叉领域的学生,需导师单独提出申请报告,教授委员会通过,并报学校批准。

(三)外语水平的要求:参加以下至少一项外语考试,且成绩达到所规定分数,具体包括:TOEFL 72分、雅思A类5.5分、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355分(本科阶段蒙语授课的学生319.5分)、WSK(PETS5)60+3分、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八级考试合格证书、全国大学日、俄语四级考试50分(本科阶段蒙语授课的学生45分)。

说明:

(1)在境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需经教育部学位认证机构出具认证报告(在国外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均需认证);

(2)申请非定向就业生的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申请定向就业生的申请者年龄不限。

四、招生计划与导师确定

学院根据学科特色、人才培养、招生计划等综合因素,确定当年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导师名单。

、考核程序、形式和内容

1.学科初选

学科专家考核小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政治素养、道德品质、身心素质、硕士成绩和科研潜质等进行综合评价(可约谈申请者),按不超过招生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的申请者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学院网站对外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学科考核

(1)外语水平考核,内容包括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

(2)专业基础考核,主要考查专业基础知识的宽度和深度,以及灵活运用能力;

(3)综合能力考核,重点考察学术志趣、学术能力、科研水平、创新意识和创新潜质等。

3. 考核形式

学科专家考核小组由至少5名当年具有招收博士研究生资格的指导教师组成。学科专家考核小组选定一名组长,组织开展考核工作。考核可采取笔试、口试、实际操作等形式,考核场地设置应合理,现场组织整齐有序,须排除干扰考核公平公正的一切因素,考核全程录像备查。

外语水平考核以笔试为主,形式为专业外语翻译。

专业基础考核以笔试为主,课程为:

草学:《牧草栽培与草地管理学》;

生态学:《生态学》;

土壤学:《土壤学与植物营养学》

综合能力考核以面试为主。

4. 成绩构成

学科专家考核小组对申请者进行考核时评出外语考核成绩、专业基础考核成绩和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均为百分制),并按外语考核成绩占30%、专业基础考核成绩占5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占20%的比例计算总评成绩(学科专家考核小组也可自行确定总评成绩构成比例,但必须事先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根据招生指标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5. 学院审核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科考核小组的考核过程、考核成绩、拟录取意见、拟录取名单等进行全面审核。拟录取名单,附主要申请材料,在学院网页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按规定格式向研究生院报送拟录取申请者信息。

(2)实施“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过程中产生的材料均须归档备查。组织外语考核、专业基础考核、综合能力考核要全程录像,规范填写所需材料,归档有序整洁,方便调阅。

、审批上报

研究生院复核拟录取申请者信息,在研究生院网站予以公示

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录

取后组织上报。

、考核纪律

考核过程注重选拔质量,尊重导师和申请者双向自由选择的意愿,排除非学术因素干扰。严格执行公平、公正和信息公开及公示制度,公布申诉、投诉方式,接受申请者、社会、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学校纪委对“申请-考核”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研究生院与研究生教育督导组对考核选拔过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坚决查处,并层层追究责任,保障考生、导师合法权益。

、相关说明

1.各学院参照本办法制订不低于本办法的实施细则,在注重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科学选拔、择优录取、阳光招生的理念。内容包括:申请条件、申请材料、招生导师、招生指标、初选依据、考核内容、考核时间、考核方式、考核标准及录取原则等内容,学院制定的《“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细则》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2.以“申请-考核”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不得随意变更专业和导师。

3.申请者必须提交真实材料,不论何时发现有弄虚作假、作弊舞弊行为,取消“申请-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4.学院需通过多种形式,在教师和研究生中宣传“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的改革精神和要求。

5.招生名额学院自定的原则:由学院教授委员会研究确定,可根据导师现有的国家、自治区级科研经费、所带博士研究生的科研产出等确定。具体确定办法提出后,由研究生院批复后执行。

具体招生目录:

204草原与资源环境学院

招生人数 6

090301土壤学

01草原、荒漠土壤资源利用与保护

红 梅

02干旱、半干旱区水土资源与植物生长

李跃进

090302植物营养学

01养分管理与生态环境

李 斐 索全义

090900草学

01草遗传育种

王俊杰

02草地资源生态与管理

韩国栋

联系人:王佳鹿 电话:4301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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