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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与资源环境学院网络平台管理办法

添加日期:2018-04-17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关闭

根据内蒙古农业大学党委宣传部《内蒙古农业大学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建设和管理好学院网络平台,满足广大师生、校友及公众对新媒体信息的需求,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在展示学院风貌、发布新闻信息和提供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具体措施如下:

一、成立草原与资源环境学院网站建设及新媒体工作小组。

二、成立学院新闻中心(学生)及宣传工作信息员小组(教师)。

三、制定新闻中心工作人员考核制度。

四、制定宣传工作信息员小组工作办法。

五、网站、新媒体上传信息审核程序:

1、新闻中心、信息员负责撰写各类新闻稿件及上传信息内容的筛选。

2、各系、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宣传报道工作内容进行严格把关。

3、网站及新媒体工作办公室审核。

4、网站及新媒体工作组组长审批。

5、上传学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

六、学院师生个人及团体新媒体账号申请程序:

1、个人或团体负责人申报。

2、学院网站及新媒体工作办公室审核。

3、网站及新媒体工作组组长审批。

4、学院网站及新媒体工作组备案,并负责监督。

5、个人或团体负责人定期向学院网站及新媒体工作组汇报新媒体运行情况。

七、网站及新媒体工作组定期维护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

八、本办法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草原与资源环境学院

201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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