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报到证》及《报到证》的作用
《报到证》是由原来的《派遣证》转化而来。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由国家教育部印制,由省(直辖市、自治区)级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签发,只有列入国家或省毕业生就业方案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才能持有的有效报到证件。此证一式两页,本、专科生正本为蓝色,研究生正本为粉色,正本由毕业生持有,到单位报到时交给单位;副本为白色,由学院装入毕业生档案。其作用有:1)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2)代表有干部身份;3)证明持证人是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自考和成人教育无《报到证》;4)凭就业报到证转移档案、户口关系;5)报到后,持证及有关证明办理落户手续;6)持证到有关部门办理自主创业手续及减免有关税费;7)待就业者可凭证到就业主管部门或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代理手续。
所有毕业生的《报到证》都要经教育厅审核(办理依据为毕业生上交的三方《就业协议书》或就业证明等材料),最后由学校通过学院发放给每名毕业生。
目前各地接收毕业生(包括回生源所在地)的限制主要就表现在有无《报到证》上面:没有《报到证》就无法落户;回家乡就业,报考当地行政事业单位也需要《报到证》;没有《报到证》,人社局、人才服务中心不予接收毕业生的档案,其档案不能在人才市场流动;没有《报到证》,国家的企事业单位都无法将其作为正式员工聘用,日后的转正定级、职称评定等等,都将受到限制。因此,特别提醒同学们,除升学外,其他毕业生都应该拿到《报到证》。
《报到证》办理的有效期为毕业生离校后两个自然年之内(2017届毕业生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办理),毕业生毕业两年后属社会人才范畴,教育主管部门不再为其办理有关就业手续(包括《报到证》的办理)。
研究生报到证 本科生报到证
2、2017届毕业生办理《报到证》的时间
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学生就业指导中心(隶属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6月下旬到7月上旬为区内各高校近10余万名毕业生办理《报到证》,我校被安排在6月15-16日左右为毕业生统一办理《报到证》。除办理当天,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在期间不受理我校2017届毕业生任何单独办理《报到证》的申请。
6月12日前将《就业协议书》、单位接收证明、劳动合同、公务员行政事业单位录用网上公示(网页截图打印)等材料交至所在学院学生办公室,可以在第一批(6月20日左右)办理到《报到证》。由于涉及就业数据录入和《协议书》审核排序,6月13日—7月初期间交的《就业协议书》等就业证明材料,有可能推迟到第二批派(7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办理。为了同学们能在毕业时拿到《报到证》,为了配合全校毕业生就业材料的排序和录入工作,请毕业生务必在6月12日之前上交《就业协议书》、单位接收证明、劳动合同、公务员行政事业单位录用网上公示(网页截图打印)等材料。
错过第一批派遣的毕业生请务必在8月25日前将《协议书》等就业证明材料交所在学院学生办公室,招生就业处就业办将每两周到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一次派遣手续。
9月1日后,2017届毕业生何时才能办理《报到证》另行通知。
3、办理《报到证》的材料
a.《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招生就业处就业办、学院、用人单位、本人各一份。
b.用人单位接收函:格式可自定。
c.用人单位接收文件:单位的录用文件或调档函,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使用。
d.网上公示:打印首页及名单中包含本人信息页,需注明网址信息,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发布的录用名单。本人签字,注明本人所在学院、专业、学号、身份证号码、手机号。
e.劳动合同复印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正式合同,如页数过多,可复印首页及用人单位盖章页。
f.自主创业:营业执照,法人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本人。
g.《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在职情况登记表》(在内蒙古农业大学就业网下载):仅在职研究生可使用,需要工作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f.《高校毕业生自由职业情况登记表》(在内蒙古农业大学就业网下载):主要指毕业生从事自由撰稿人、摄影、演出等无固定工作时间和组织的职业。根据个人情况,如实填写表格,需本人签字、学院审核盖章。
g.国外高校《录取通知书》,本人签字,注明本人所在学院、专业、学号、身份证号码、手机号。
材料尽量提供原件,如因寄送时间,原件需个人留存等原因,可询问学校就业办后提供复印件或将接收材料扫描、照相发到指定邮箱vip4300730@163.com。需要在复印件上注明姓名、学号、学院、专业、手机号、录取院校及所属国家。
4、《报到证》的领取
因为《报到证》的白色下联要通过学院封入毕业生档案,因此《报到证》统一到学院领取。按照学校的要求,第一批派遣的毕业生在毕业典礼后到学院同《毕业证》、《学位证》、档案等一同领取,《报到证》不能提前于《毕业证》发放。因成绩等问题暂时不能领取《毕业证》的,《报到证》将由学院扣留,不能发放。
《报到证》的办理和发放时间是由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和学校统一安排,没有例外的情况,用人单位如要求毕业生提前携《报到证》报到,请和单位解释。如需学校出面证明的,可到招生就业处开具证明。
5、关于缓派
2017届毕业生已签约,并已将就业材料交至学院学生办公室或招生就业处,但目前有和原单位解约的意向或原单位正在办理某些手续(如入编、解决北京户口)需延缓派遣,可在6月15日前将《缓派申请》学院需签署意见,交招生就业处(说明和哪个单位签约,为什么要缓派,之后如何处理)。
招生就业处就业办可暂时不为该生办理《报到证》,直到该毕业生交来其它材料解决此问题。如到9月1日还未处理,就业办将按照原单位派遣。
6、派遣单位
派遣单位即《报到证》左上角填写的单位,是明确你的档案等人事关系应该转往的地方。一般来说,单位可接收档案即可将《报到证》抬头打印(俗称“派遣”)为该单位,毕业生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对自己的档案、户籍、组织关系进行调转。《报到证》上注明的报到时间(为一个月),尽量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部分地区和单位无强制必须在期间报到的要求。
单位派遣基本原则:
(1)行政事业单位、国企、股份制企业等规模较大的单位,有专门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报到证》左上角填写的单位直接派到用人单位。
(2)中小型企业,协议书上盖当地人才中心章的。《报到证》左上角填写用人单位或人才中心,如填写的是人才中心,备注注明实际工作单位。
(3)中小型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聘用(无编制)、在北京、深圳等地不能解决户口、基层就业项目等不能存放档案的单位,且没有人才中心章的。《报到证》左上角填写的单位派到毕业生户口所在地就业主管部门,多数为地市级人社局(教育局)、人才交流中心或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7、关于档案、户口、组织关系的问题
档案是记录个人教育、工作经历的重要材料,毕业生毕业后应妥善安置自己的档案,不允许个人长期携带档案,自己开封档案。离校前每名毕业生都要填写《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登记表》由学院封入档案,《报到证》也是毕业生档案中的重要材料,关系到毕业生存档、落户、转正定级、确定工龄等事宜,除升学外,无《报到证》的档案一律不允许调离学校。
档案的接收单位以《报到证》派遣单位为依据,转递至具体用人单位、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中心或毕业生户口地就业主管部门。
已经落实就业单位且单位可以存档、落户的,报到证会直接开到就业单位,档案、户口和组织关系也随之迁转到单位。
已经落实就业单位,但单位不能存档、落户,或者只存档不落户的,报到证会开至户口所在地的人事部门,户口随报到证迁转至生源地;档案及组织关系则转至单位。
如在9月1号前 ,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建议将报到证开至户口所在地的人事部门,以便将档案、户口及组织关系迁转回户口所在地。
档案在转寄过程中涉及多个单位,有可能在寄送过程中漏登记、破损、丢失,请毕业生尽量在毕业时,至少在毕业当年自行妥善处理好档案问题,不要等着学校两年后发回生源地!自己一直不管档案,10多年后来学校查档案,发现档案丢失的毕业生屡见不鲜。
8、关于改派
改派是指报到证持有者,更换就业单位时,对其报到证进行变更的行为。
《报到证》办理的有效期为毕业生离校后两个自然年之内(2017届毕业生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办理),在此期间内,毕业生就业单位发生变化,新接收单位要求毕业生提供派往该单位《报到证》的,可以办理改派手续,逾期不能再办理改派。办理时需向校招生就业处提供以下材料:
(1)原就业《报到证》上下联。上联为本专科(蓝色)、研究生(粉色),下联为白色封在毕业生档案里。档案不允许个人拆封,毕业生可携带档案和上联办理手续。
(2)原单位解约材料。《报到证》上显示的单位出解约材料,基层就业项目由该项目地市主管部门出具。出国、自由职业、申请回生源地的不需提供。
(3)新单位接收材料。协议书、接收函、劳动合同等。
9、其它
学校2017届毕业生的毕业典礼时间定为6月22-23日,毕业典礼后毕业生可以到学院领取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办理档案、党组织关系等事宜。
对《报到证》、档案、户籍、党组织关系等置之不管,拿了《毕业证》就走人的做法,将会在你将来的工作和生活中,在就业、报考公务员、落户、计算工龄、转正定级、提拔调用、结婚、买房等方面带来不可预测的麻烦!类似的案例在之前层出不穷,特别是近几年国家对行政事业单位、国企人员的档案进行全面检查,很多毕业生档案内没有《报到证》,有的是在毕业后十年左右,甚至二十多年后才出现的麻烦,直接影响落户、升职、评职称、人事调动等事情。请毕业生务必处理好以上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