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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与资源环境学院关于进一步开展“优良学风班集体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添加日期:2016-10-12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关闭

学风是学校办学思想、人才培养质量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是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关键,也是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及校风的重要组成部分。优良的学风对于保证和促进学生高质量圆满地完成学业,塑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院为响应学校的号召,同时也本着“快乐学习、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理念,按照学校下发的《优良学风班集体创建》的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院学风建设工作,积极培育勤奋诚信创新的优良院风、学风,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创建目标 

针对当前学院学风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学风建设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完善学院学风建设机制,力争在每年内实现“八个提高”和“六个减少”。 

八个提高分别为: 

1.实现班级群体政治素质的提高; 

2.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的提高; 

3.学习成绩的提高; 

4.上课出勤率的提高; 

5.上晚自习率的提高; 

6.资格证书获得率的提高; 

7.社会实践参与率的提高; 

8.参加科技创新和文化艺术活动参加率和获奖率的提高。 

六个减少分别为: 

1.不文明现象减少; 

2.上课迟到、早退和旷课现象的减少; 

3.有补考或重修记录的学生人数减少; 

4.因学习原因降级或退学的学生人数减少; 

5.学生考试作弊的人数减少; 

6.学生违纪行为的人数减少。 

二、评选办法 

1、参评班级要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根据学院情况按不同年级进行评选,推荐最好的班级参加全院评选。申报优良学风班的班级由各学院组织评审,学院评委会在听取被推荐班级学风建设情况汇报和各任课教师对该班学风评价意见的基础上,分项打分,最后评出优良学风班集体。评审结果及申报材料送校学生处进行审核。被推荐参选的班级要填写《优良学风班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评选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并将结果通知各班。 

2、学院每学年分别评选优良学风标兵班、优良学风优秀班、优良学风进步班。优良学风标兵班从优良学风班中产生,该班除了符合优良学风班评选标准外,至少要符合以下九条之五条: 

(1)无不达标项目。 

(2)在学院同年级的“学风建设”评估中总分第一。 

(3)考试成绩及格率:一年级为85%以上,二、三年级为90%。 

(4)在本学院同年级中,外语、计算机考试平均成绩最高。 

(5)是红旗团支部创建单位,且红旗宿舍团小组数占团小组总数的70%。 

(6)一年内在参加院级以上(含院级)集体活动中获得过集体奖。 

(7)无受严重警告以上处分或因学习原因降级的情况。 

(8)有在校风、学风、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被学校树立为先进典型的个人或集体。 

(9)有在社会实践中受到校级表彰的先进社会实践团体或个人。 

(10)班级整体上课迟到情况及出勤情况。 

3、一年内完成达标质量高,在所规定的某个方面,进步明显的班级,授予“优良学风进步班”荣誉称号。 

4、全校每年评出优良学风标兵班原则上不超过3.5%,优良学风班的评审比例为参评班级的25%,优良学风进步班的评选视参评班级的具体情况而定。 

5、评分标准主要从以下多个方面打分,总分为100分。(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 

(1)政治思想道德建设综合评价分(15分) 

(2)学习纪律方面(10分) 

(3)学习成绩方面(40分) 

(4)创新能力方面(9分) 

(5)社会实践方面(8分) 

(6)文体方面(8分) 

(7)班级运行情况(10分) 

三、奖惩措施 

1、把学习成绩纳入各种学生评奖评优以及党员发展政策中,以学习上的表现和纪律方面的情况进行评定对在“优良学风班集体创建”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授予“学风建设突出贡献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在各类评优、奖学金评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党员发展等工作中,给予重点考虑。凡被评上奖励和争取入党的学生在此期间存在违纪、学风不正等问题,取消一切奖助学金和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2、对学习成绩进步的学生做跟踪调查,总结成功经验,举办奖学金表彰大会,奖励取得进步的学生个人和集体,树立典型,鼓励先进。 

3.修改完善《草原与资源环境学院综合测评工作办法》,建立有效激励机制,晚自习表现纳入综合测评工作范围内,对出勤率低的班级或个人采取相应减分措施,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 

4.制定《草原与资源环境学院优良学风集体评选办法》,每学年定期开展优良学风班级和先进寝室评选,优秀集体颁发流动红旗。将学风建设工作情况纳入班级年度考核范围。并优先推荐参加校级、省级优秀班集体评选。 

5.获得“优良学风标兵班”、“优良学风优秀班”、“优良学风进步班”的班主任直接进入“优秀班主任”评选行列;对未能达标班级的班主任,在学年末考核评定中原则上不进入优秀和良好评选行列。 

6.在进行“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评优工作中,对获得“优良学风标兵班”“优良学风优秀班”、“优良学风进步班”的班级,评优名额在规定比例的基础上增加6%;对未能达标的班级,评优名额在规定比例的基础上减少3%。 

7.在各类奖学金评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党员发展等工作中,对获得“优良学风标兵班”、“优良学风优秀班”、“优良学风进步班”的班级视情况给予倾斜;对未能达标的班级,各类奖学金评选名额在规定比例的基础上减少6‰ 

四、活动步骤 

学校将以学年为周期,持续不断地开展“优良学风班集体创建”活动。 

1、第一阶段: 

针对学院制定适合本学院实际的“优良学风班集体创建”活动方案。及时了解和掌握各班级的具体情况,与班主任、班级干部共同分析影响班级达标的主要问题,结合学院总体目标要求制定出符合本班实际的创建目标。 

2、第二阶段: 

要求各班级成立由班主任、班级主要干部组成的“优良学风班集体创建”领导小组,大力号召和动员班级每一位同学积极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要按照本班级的创建目标,引导学生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以及各种校园文化活动,自觉提高自身素质。针对学生班级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逐一解决。  

3、第三阶段: 

学期中学院对各班级“优良学风班”的进展情况进行中期检查。要求各班对“优良学风班创建”情况作阶段总结,并对各班级创建情况进行分析,查找不足,改进措施;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班级,要给予重点关注和指导,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实现整体推进。 

4、第四阶段: 

学院组成监督小组,在课堂纪律、上课表现、听课状态、教师评价等方面注重监督检查,对优良学风班级学风建设情况进行评价。 

5、第五阶段 

每年十二月份学院将对各班级的“优良学风班创建”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要求各班级要认真总结一年来“优良学风班创建”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不足,认真查找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学院会按照“评选办法”认真做好“优良学风标兵班”、“优良学风优秀班”、“优良学风进步班”的组织评选工作,并通过多种形式进行表彰。要利用微信平台、广播、网络等载体,对在学风建设中涌现出的优秀集体和个人进行广泛宣传,不断巩固和化已经取得的成果。 

五、创建要求 

1.学院要求各班级深入宣传“优良学风班创建”的意义,将《内蒙古农业大学关于进一步开展“优良学风班集体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中的各项要求,宣传到每一个学生中。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参与“优良学风班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共创优良学风、共建和谐校园”的良好氛围。 

2.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目标,坚持广泛全面和深入细致相结合,关注个别和整体推进相结合,认真研究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扎实有效地推进学风建设。 

3.要结合学院实际开展读书演讲、专业实践、学术讲座、学习经验交流、辩论赛等生动活泼、具有特色的活动,通过丰富载体,不断提升工作效果。 

4.进一步提高对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的要求,要求他们在学风创建中起表率作用。智育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在班级后l/2的学生,原则上不担任校、院、班级的学生干部。 

附件:内蒙古农业大学“优良学风班集体”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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