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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与资源环境学院班主任考核办法(试行)

添加日期:2017-06-12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关闭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切实落实《内蒙古农业大学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促进我院班主任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调动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切实发挥班主任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中的作用。科学评价班主任工作,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组织领导机构

学院成立班主任考核

学院成立班主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崇

副组长:韩国栋红 梅

成 员:李 崇韩国栋红梅斯日古楞黄丽娟张志强 德海山

院学生会主席

二、考核的基本原则

班主任工作的考核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过程考核与效果考核相结合、学生评价与学院评价相结合、强化基础工作与体现工作创新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写实评价,突出考评工作的可操作性。

三、考核成绩计算方法

考核成绩由班主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评价(占80%)、班级学生民意测评(占20%)两部分组成。

班主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考评成绩=班主任履行岗位职责得分×40%+班主任工作效果(班级运行情况)得分×40%

班级学生民意测评=班级学生民意测评的平均成绩

四、考核办法

1.班主任考核工作由学院班主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班主任日常工作的记载、统计和考核。

2.考核程序

(1)班主任按照《内蒙古农业大学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草原与资源环境学院班主任考核细则》开展工作,并将开展工作情况实时记载到《班主任手册》。班主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抽查记载情况。班主任须在学年末(7月份)将《班主任工作手册》交回学生工作办公室。

(2)班主任应督促班级学生建立健全《班级工作档案》,并要求班级相关学生干部实时将班主任开展工作情况、班级开展工作情况、班级运行情况记录到《班级工作档案》,班主任考核工作小组将不定期抽查记载情况。各班须在学年末(7月份)将《班级工作档案》交回学生工作办公室。

(3)班主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班主任工作手册》《班级工作档案》、学生工作办公室日常记载,按照《草原与资源环境学院班主任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细则》进行考评打分,计算出班主任履行岗位职责得分(满分100分)。

(4)学生工作办公室每月月底对学生班级的运行情况进行统计公布,学年末汇总之后,按照《草原与资源环境学院班主任考核(班级运行情况)细则》进行考核打分,计算出班主任工作效果(班级运行情况)得分(满分100分)。

(5)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各班对班主任工作情况进行民意测评打分(要求各班参加民意测评打分的学生人数不得少于本班人数的2/3),将评分按照分值大小排序,去掉前10%和后10%。中间80%的平均分作为最后的民意测评分。(满分100分)。

(6)根据考核打分结果,结合实际情况按年级确定各班主任考核等级,同时对班主任工作考核情况进行总结。

3.考核结果分为优秀(≧340分)、良好(≧280分)、合格(≧240分)、不合格(﹤240分),优秀比例不超过班级数的30%。

4.班级学生发生恶性事件,班主任应及时发现、汇报、妥善处理。未及时发现、汇报、妥善处理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本年度班主任考核一票否决外,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5.考核结果于每年的九月底前报到学生工作处审核、备案。

五.有关说明

1.考核各项指标均指所考核学年度的工作情况。

2.《班主任工作手册》《班级工作档案》是班主任考核工作打分的重要依据之一,班主任应实时认真填写《班主任工作手册》,并督促本班学生干部及时认真记录班级工作档案。

3.班主任考核工作按班级为单位进行统计、打分等考核工作,分年级确定考核等级。

4.本考核办法最终解释权在草原与资源环境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附表一:草原与资源环境学院班主任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细则

附表二:草原与资源环境学院班主任考核(班级运行情况)细则

附表三:学生对班主任工作的民意测评表

附表四:班级学生学习风貌调查表


草原与资源环境学院

2017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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