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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三届内蒙古农业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添加日期:2017-04-27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关闭

职业技术学院、各处级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学校定于2017年 4月至 6月在全校范围内举办第三届内蒙古农业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搏击“互联网+”新时代 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1.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我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2.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探索,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组织机构

成立第三届内蒙古农业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 

组委会主任:侯晨曦 

副主任:王春光 

成员:牟献友、杜健民、张文、付建军、樊文斌、李伟威、杨红蕾、额尔敦木图、王锐、燕飞、王志强、李崇、杨毅、许驭、陈立永、李振威、王智广、杨建军、王永江、任燕刚、李金华、曹立军、邹爱婕、常亮、曹渊清、刘翠兰、贺斐、高永杰、申鸣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科创新创业学院,主任:付建军,副主任:燕飞,组委会秘书处设在农学院,成员:高永杰、申鸣、孙丽鹏、蔡颖(中科创大)具体负责赛事的组织协调与实施。成立评审专家委员会,由组委会邀请行业企业、创投风投机构、大学科技园、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四、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4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五、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比赛赛制

大赛采用院级初赛、校级复赛两级赛制。院级初赛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各学院推荐优秀项目参加全校复赛,学校根据教育厅分配名额推荐优秀项目参加第三届内蒙古自治区“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七、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3-5月)。参赛团队需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大赛APP(名称为“大创空间”)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意一种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7年3月23日,但不得晚于8月31日。(学院所报项目必须在学校复赛评审前完成网上报名。) 

2.学院初赛(5月)。初赛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各学院对本院报名的项目组织初赛,学院每200名学生为基数推荐一个项目参加全校复赛。请各学院务必于5月26日前将材料(1)(2)(3)(4)(5)报送至组委会邮箱:nndhulianwang@126.com

(1)第三届内蒙古农业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 

(2)第三届内蒙古农业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报名表(见附件2)。 

(3)项目计划书:组织结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附后,格式为PDF,大小不超过30MB。上交组委会前由作品负责人自行核对格式等信息,因格式或内容等方面错误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计划书格式见附件3) 

(4)第三届内蒙古农业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信息表。(见附件4) 

(5)第三届内蒙古农业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学院负责人汇总表(见附件5)。 

(6)展示视频:时间一分钟,需保证画面流畅,声音清晰,视频中不能出现所属单位和个人信息。格式为MP4,大小不超过1G。 

(7)项目展示PPT。 

以上材料项目名称,团队负责人,团队成员等信息应与“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报名系统中信息一致。 

各学院由负责人统一以“学院+项目名称+团队负责人名字”命名将本院推荐项目的汇总表、报名表、项目计划书、展示视频和PPT打包压缩发送至nndhulianwang@126.com,组委会不接受个人申报。

3.学校复赛(6月中旬)。学校复赛分两轮进行,第一轮为评委盲审,评选出入围复赛的团队。入围复赛的团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项目计划书最终稿、讲解PPT及1分钟展示视频。大赛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分标准对参赛团队的项目计划书、展示视频进行评审,分别予以计分,根据两项得分相加所得的总分排序,大赛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分标准分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分别评分排序,评出一、二、三等奖。 

全国大赛组委会将通过“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为参赛团队提供项目展示、创业指导、投资对接等服务。各项目团队可以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大赛APP(名称为“大创空间”)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查看相关信息。 

八、大赛奖励

大赛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优秀组织单位和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颁发获奖证书及奖牌。经学院初赛进入学校复赛的项目和由大赛评审推荐参加自治区大赛的项目均可获得资金奖励。其中,获大赛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的项目可获得相应奖金。获一等奖项目可直接入驻内蒙古农业大学众创空间,获二、三等奖的项目择优入驻内蒙古农业大学众创空间。 

九、宣传发动

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动员团队参赛,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做好学院初赛组织工作。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同时,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高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厚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土壤,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智力支撑。 

十、其他事项

1.本次大赛是全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是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重要举措,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成立以院领导为组长的大赛组织机构,各学院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大赛工作QQ群为:512084763(QQ群、微信群中如有工作人员变更请新负责人员加入该群)请各学院工作人员加入该群,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 

2.赛事联系人: 

农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申鸣 

联系电话:0471-4301172 

电子邮箱:nndhulianwang@126.com

地址:东校区农学院一楼(西侧)学生工作办公室 

注:大赛相关文件及通知请登录大赛公告发布网址:内蒙古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就业网主页、内蒙古农业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专题网页及大赛公众号。 

 

附件: 

1.第三届内蒙古农业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汇总表。 

2.第三届内蒙古农业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报名表。 

3.计划书格式。 

4.第三届内蒙古农业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导师信息表。 

5.第三届内蒙古农业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学院负责人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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