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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通知】关于申报2019年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的通知

添加日期:2019-03-25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关闭

各学院:

为了提高大学生科技创新素质,培养大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和创新实践能力,根据《内蒙古农业大学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文件规定,学校将开展2019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为做好本次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者为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非毕业年级学生。

2.申请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和创新意识,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有浓厚的兴趣和坚强的毅力。

3.申请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队。团队人数为2-5人,鼓励跨学院、跨专业组建项目团队联合申报。

4.一名学生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再作为参与者成为其它项目组成员。已申报立项且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能参加新项目的申报。

5.每个项目需有一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必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硕士及以上学位。一名指导教师只能指导一个项目。已指导立项且未结题的指导教师,不能参加新项目的指导。

二、选提要求和范围

选题学术思想要新颖、目的意义要明确、理论根据要充足、要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研究方案要合理、技术路线要可行、要具备实施条件。

选题范围:

1.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主要成果为学术论文);

2.综合性或设计性实验项目;

3.科技类小发明、小设计、小创作等项目;

4.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和制作项目;

5.艺术作品、方案设计制作项目;

6.与自治区级、国家级各类学科竞赛相结合的项目;

7.围绕社会发展、地方经济建设、学校发展建设的研究和调查项目(主要成果为研究报告);

8.其它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的项目。

三、申报程序

2019年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评选工作采取学院遴选推荐和学校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提出项目申请。项目负责人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填报《内蒙古农业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完成填报后上交所在学院。跨学院申报的项目,由第一申请者所在学院进行申报。

2.学院遴选推荐。各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遴选、排序并签署意见。所有项目必须经学院遴选推荐,学校不接受学生个人直接申报。

3.各学院上报申请项目。各学院于2019年4月15日之前将本单位的《内蒙古农业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二份)及《内蒙古农业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一份,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招生就业处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教研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vip4300730@163.com(电子邮件主题为:学院全称+2019年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附件在就业网“下载专区”栏目里下载。

四、项目管理

1.项目结题

(1)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间为一年,特殊情况可办理延期手续,最长延期半年,逾期未能提交结题材料或未办理书面延期手续的,按未结题处理。

(2)项目结题形式包括申请专利、发表论文、成果鉴定,研究报告等,要求第一完成人必须是学生。

(3)项目结题时提交项目结题报告,同时提交专利、论文、成果鉴定、实物原型及照片等相关材料。

(4)学校召开结题评审会,对学院报送的验收材料进行评审。

2.项目经费与奖励

(1)重点项目资助5000元,一般项目资助3000元。为鼓励广大学生积极参加科技创新项目研究,实行多样化立项方式,鼓励以学院自筹经费或教师科研经费等形式立项,项目管理和成果认可与学校资助立项同等对待。

(2)项目经费的使用按照学校有关财务制度执行,报销费用时,需经指导教师、学院领导签字后在指定账户报账。

(3)逾期未能提交结题材料或没有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学校将收回全部或部分立项经费,并将减少下一年度学院项目立项数量。

(4)根据《内蒙古农业大学学分奖励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完成项目结题的学生计相应创新学分。

(5)学校将对项目成果突出者,或入选自治区级和国家级的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给予奖励。

五、其他要求

1.各学院要加强领导,广泛宣传,落实专人负责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的各项工作,为参加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研究的学生提供帮助和便利条件。鼓励广大教师参与项目指导,切实遴选推荐高质量的项目参与学校评审。

2.各学院要认真报送相关结题材料,做好初审工作。对上一年度项目结题完成情况较好的学院,在本年度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立项中将给予适当倾斜;对项目完成情况较差的学院,将减少项目立项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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